我国自1985年发现第1例AIDS患者以来,至今已25年。目前我国也进入了艾滋病的快速增长期,并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随着艾滋病流行趋势的日益严重,临床就诊的艾滋病(AIDS)患者越来越多,医务人员的艾滋病病毒(HIV)暴露机会也相应增加,广大医务人员面临着AIDS的挑战及HIV职业性感染的威胁.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医务人员应提高对HIV职业暴露的认识,加强自我防护,减少职业性感染的发生。
目前我院的医务人员对艾滋病感染风险比较淡漠,缺乏足够的预防和保护意识;个别医务人员尤其是刚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还存在艾滋病防护知识基本概念不清的现象。一些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治疗的过程中进行过多的处理,容易导致“职业暴露”。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实验室、医务、预防保健人员以及有关监管工作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皮肤或者黏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及其他可能带血的分泌物等人体物质。
各科室应当按照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规定以及我院于2007年下发的《亚搏(中国)医务人员锐器伤职业暴露防护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工作。医务人员接触艾滋病病人时,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具体如下: 1、当暴露的皮肤或衣服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污染时应穿白大衣、戴手套; 2、当血液或其他体液可能溅起时,要穿塑料防护衣、戴防护眼镜和口罩; 职业接触AIDS/HIV的预防 1、医务人员特别要注意防止被污染的锐器划伤或刺伤,污染的一次性尖锐物体用后应立即收集,在特定的容器内处理不再使用; 2、接触病人后用肥皂彻底洗手,特别是手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时,必须立即洗手,脱去手套后还要洗手; 3、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艾滋病的直接护理工作,也不要接触污染的仪器、设备; 4、口腔科,外科及行尸体解剖的医务人员即使对一般病人操作时也要注意避免被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污染; 5、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慎将污染物,如血液、体液等溅入口内,要立即吐出,并用水漱口。
艾滋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锐利器械、各种废弃标本、感染性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都应放在有标记的黄色垃圾袋或专门容器内,及时送往规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卫生人员误伤或运送途中流失。 当艾滋病患者的血液污染了地面、墙壁、仪器上时不要直接用抹布、拖把擦拭,应先用1000mg/L的有效氯溶液喷洒在血渍上,15~30min后戴手套用抹布擦拭,擦后立即洗手,进行手卫生。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衣服应先装在不透水的污水袋中,然后再送去消毒、清洗。
HIV消毒方法主要针对HIV感染者及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用品、诊疗患者的外环境以及一些用过的敷料、纱布等物品。敷料、纱布等废弃物可采用焚烧的方法。耐高温的物品可采用煮沸,高压蒸汽消毒。不宜煮沸的物品,可用2%戊二醛、75%酒精等浸泡10min后再洗净。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等可用含氯消毒剂、酒精等消毒,一般用于乙型肝炎的消毒药物都可用于HIV的消毒。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3、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务人员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给予心理关怀、疏导,帮助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应激事件,保持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在身心健康上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最大限度降低医务人员的身心损害。
5、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6、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7、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所有可能暴露了HIV的医护人员都应该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传给他人。(1)性交时使用安全套;(2)抑制口对口的接吻;(3)避免共用剃须刀;(4)不要捐血、精子,捐器官和其他组织;(5)避免母乳喂养或者怀孕。